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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际交往与社会博弈中,“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句古语蕴含着深刻智慧。它出自《道德经》,意为要想获取某样东西,得先给予对方一定好处。在当今商业领域,企业先提供优质服务或试用产品来吸引客户,后期实现盈利;职场中,员工先付出努力积累经验,最终收获晋升机会。那它具体有怎样的历史典故与现实应用呢?让我们深入探究。
1、欲取之先予之的意思是: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先给些什么。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2、出处:春秋老子《道德经》原文: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3、译文: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4、扩展:这句话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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