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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如烟海的古代文学中,许多字词含义耐人寻味。“莲之爱”虽简短,其中“之”字却值得深入探究。“之”在古文中用法多样,在“莲之爱”里,它有着独特意义。从语法角度看,它或许是助词,起着连接作用;从表意层面讲,它又微妙地传达着某种情感倾向。对“莲之爱”中“之”的解读,能让我们更好地体会古人的语言智慧与情感表达。
1、“莲之爱”的“之”是倒装用法,相当于“的”。“莲之爱”出自《爱莲说》,《爱莲说》是北宋理学家周敦颐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通过对莲的形象和品质的描写,歌颂了莲花坚贞的品格,从而也表现了作者洁身自爱的高洁人格和洒落的胸襟。
2、原文: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3、创作背景:《赣州府志》记有爱莲书院,云:“爱莲书院在城北,其地原为督学试院,有周茂叔莲池遗迹。”又有爱莲亭条目:“濂溪书院旧在东北玉虚观左……”这些记载充分证明,北宋嘉祐六年至治平元年周敦颐任虔州通判时,已建莲池,并于嘉祐八年五月在此地已挥笔题写《爱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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