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离婚现象愈发常见,而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机会。然而,当离婚冷静期遭遇一方撤回申请、一方却坚持离婚的情况时,着实让不少人陷入困惑。这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情感上的纠葛,更关乎法律程序该如何推进。是继续遵循冷静期的相关规定,还是有其他的解决途径?这一问题不仅困扰着处于此状况的当事人,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将深入探讨在这种复杂情形下,各方应如何正确处理,为大家梳理出清晰的应对思路和方法。
离婚冷静期是需要双方同意申请后,经过30天再进行登记的,但如果在离婚冷静期中,有一方反悔了撤回,另一方依旧坚持离婚的话,是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的,要么继续冷静,要么诉讼离婚。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4日在民政部通气会上表示,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并不能,如果你坚持离婚,对方反悔不愿意的话,那就只能起诉,这个冷静期好像是达成共识的才有,没有共识的需要起诉。
不得不说,这个离婚冷静期会导致
从此离婚最便捷的方式不再是两人拿着协议手拉手去民政局。
而变更为:一方写好起诉书,准备好材料去法院立案,并且同意诉前调解。然后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顺利达成调解离婚~调解离婚不仅比登记离婚更快,而且调解书还可以直接执行。
婚姻成了名副其实的牢笼,进去容易出来难。当然,官方所希望的效果无非是挽救持续走高的离婚率,因为社会是由无数个家庭组成,而家庭越稳定,社会才有可能越安定。但这是一项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政策,会增加很多人对婚姻的恐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晚婚或者不婚,最终导致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老龄化问题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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