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道法自然”呢?从古至今,大致存在三种解释。其一,道尊崇自然,遵循大自然的运动规律行事;其二,道效法大自然的自在状态,因此有人将道视为纯粹的“自由主义者”;其三,是“随其自然”的意思。尤其是“随其自然”这四个字,仿佛成为了街头巷尾人们挂在嘴边的口头禅,足见其对世人的影响之深远。那么,这些诠释是否准确呢?当然,还需依据《道德经》的本意来判断。
一、探究道法问题
“道法”,指的是道对自身本质、特性、功能以及行为规律的认可。它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通过“自律”的形式,在自然界中实施行为规范。其中包含五项基本原则,也可称为“五项独立而不改”的原则,这些原则是道行为规范的依据。
道的“五项独立而不改基本原则”,源自《道德经》的第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三十四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九章等篇章。其含义为,道在运动过程中,尽管形态和属性不断变化,持续从一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形式,但始终保持本质的“物质性”和“阴阳性”不变;保持本性的“虚无性、清静性、自然性”不变;保持“螺旋起伏交叉,周行而不殆”的运动方式不变;保持以“大自然为主”的行为方式不变;保持以“万物为主”的行为方式不变。并且以“无为而作”的方式,随着大自然的变化而发展。
道法的“五项独立而不改基本原则”在《道德经》中表述得十分清晰,堪称道的立足根基。正因为道有了这样的根基,才得以在大自然中深深扎根。道不仅带领着天地万物顺利融入大自然,还以“损有余而补不足”“有余以奉天下”的高尚利他精神,赢得了万物的敬重,即“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正所谓道的“无名之朴”,看似平凡,实则蕴含着巨大的力量。正是由于道拥有利于大自然和万物的道法,具备自律和自我约束的精神,才在自然界中实现了成功的发展;也正是因为道对道法的恰当运用,才赢得了万物的爱戴,“以其终不自为大,故成其大”。
二、解析自然问题
“自然”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自然界的概念,其中包括广义的“自然界”和狭义的“大自然”,即无机界和有机界的总体概念;二是指道性中存在的自然性,也就是道的本能行为活动。接下来,我们暂且抛开广义和狭义的“自然界”“大自然”概念,专门探讨道性中存在的自然性问题。道的自然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道以“我自然”的形式实现自我发展。“我自然”是笔者从《道德经》第十七章中借用的说法。它由道本性中的“自我性”和“自然性”所决定。其中,“自我性”指的是道为维护自身权利和自由而实施的“五项独立而不改基本原则”的行为;“自然性”则是指道在坚持“五项独立而不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顺应大自然规律,进行无为而作的本能行为活动。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道的本能行为并非毫无道理、法则、道德和理智的行为,而是道在运动过程中,通过长期积累的趋利避害的经验教训,转化为良好行为习惯的本能活动。因此,将道视为无原则的“自由主义”行为是错误的。这种有原则的行为习惯活动,就是道在坚持“五项独立而不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以“我自然”的形式行使自我权利和自由。所以,道的“我自然”可以看作是道坚持“独立自主”的体现。也就是说,道在坚持“五项独立而不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依据自身本能,“处无为之事”,在广袤的大自然中随缘随机而动。可以说,这是道面对残酷的现实,在不与自然界各物质和物质种群进行生死较量的原则下,以“柔弱、处下、处后”等行为处事,顺应大自然的表现。这就是道在运动过程中,以“道自然”的形式应对诸多不利形势和因素,随着大自然的变化而发展所坚持的“独立自主性”。
2、道以“我随顺”的形式,跟随大自然的变化而发展。道的随顺性主要是针对自身柔弱微小的特点而做出的无奈之举。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一章中指出:“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日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由此可见,道微小柔弱,几乎接近于虚无,这意味着道在未来的运动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自然界的诸多不利因素。在坚持“五项独立而不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道秉持随顺、随机、随缘、不盈、包容、柔弱、谦下等精神,与天地万物荣辱与共,践行“大自然为主”“万物为主”的生存之道,顺应大自然的形势,为万物提供便利,“以辅万物之自然”,随着大自然的变化而发展。同时,道尊重万物,给予万物选择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自由,以及选择生死的自由等。这就是道面对自然界“弱肉强食”的残酷现实,不得不顺应大自然、以“万物为主”行事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道法自然”是老子依据道识所展现的智慧进行总结得出的;是根据道的本质、本性和本能特点总结而来的;也是依据道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总结出来的。可以说,“道法自然”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无为而无不为”,是《道德经》的核心理论和思想。老子的这一思想,不仅让世人明白道以“五项独立而不改基本原则”,以“大自然为主”“万物为主”,顺应大自然变化而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明确指出了道在运动中所具有的规律性。并且以此为借鉴,以“为无为”为指导,为人类提供了如何综合运用“本觉意识和主观意识”;如何综合运用“自律和自然”;如何综合运用“无为和有为”;如何加强人类自身建设;如何构建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美好家园的绝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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