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东北,社会治安相对复杂,黑恶势力时有露头。其中,有一位臭名昭著的黑老大乔四,可谓是恶名远扬。他无恶不作,肆意欺压民众,疯狂敛财。要知道,那个时候人均工资不过才几块钱,而他为了包养女明星,一掷就是上万,其奢靡与嚣张可见一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黑恶势力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民众的生活,乔四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乔四出身贫苦,小时候生活异常艰难。他的父亲是一名马车工人,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因赶马车遭遇事故,所以他与父亲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从小全靠母亲独自拉扯长大。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样的家庭环境无疑给乔四的成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由于家境贫寒,乔四过早地辍学外出打工。起初,他本分老实,一心想学好一门技术来养家糊口。在工作过程中,他勤勤恳恳,尽管换过不少工作,但始终保持着工人的本分。然而,长期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他难免沾染上一些不良习气,逐渐变得好吃懒做,一心想着不劳而获。而且,他还因此多次入狱,但出狱后依旧不思悔改。
当时,哈尔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迅猛。有一次,乔四看到拆迁队包工头与当地居民因拆迁事宜争吵不休、互不相让,他觉得这是一个展示自己的绝佳机会。于是,他冲进人群,拿起刀果断砍下自己的小拇指,然后对着妨碍拆迁的居民说:“谁要是阻碍拆迁,就像我一样剁了自己的小指头,否则就别再闹事。”此言一出,人群很快散去,不再闹事。就这样,乔四凭借大胆和蛮干赢得了拆迁队的信任,每次有项目都会带上他,他也借此慢慢积累了一些资本。
后来,乔四自己开了多家酒店和夜总会。在经营过程中,但凡有人不同意他的观点,他便大打出手,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当地居民对他恨之入骨。
短短几年间,乔四从一个小混混、地痞流氓摇身一变成为有钱有势的“企业家”,但实际上他背后干的全是违法犯罪的勾当。据说他当时包养了十几位女明星,出手极为阔绰,依仗金钱和暴力欺压群众。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乔四的罪行或许能一时逃脱法律的制裁,但终究躲不过一世。最终,他落入法网,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走向了覆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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