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一说法广为人知,但其原文及背后细节或许很多人并不清楚。它生动地体现了一种残酷的战争逻辑,即虽能对敌人造成杀伤,但自身也会付出惨重代价。该说法强调在对抗过程中难以实现完美的完胜。关于其原文,它有着特定的出处和背景。探寻其原文,不仅能让我们知晓这一俗语的源头,更能从中洞察古人在军事对抗中的智慧权衡与无奈。了解其原文,能帮助我们更深刻理解这句俗语所蕴含的利弊考量,也能以史为鉴,在面对现实中的各种竞争与冲突时,学会权衡得失,避免盲目冲动行事,接下来就让我们深入挖掘其原文究竟如何。
1、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是一个成语,意思是说表面上来看,指的是跟敌人作战 ,虽然杀了敌人一千,但是自己也损失了八百个人 ,双方的损失情况差距不多。表示如果跟人硬碰硬的较量,损失惨重的不只是敌人,实际是两败俱伤。
2、原文是: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3、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贲温,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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