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播电视领域,“四级办台”是一个重要概念。“四级办台”指的是中央、省、市、县四级广播电视部门分别建立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这一政策于特定时期提出并实施,旨在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广播电视部门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通过四级办台,能让广播电视覆盖范围更广,内容更加丰富多样,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受众的需求。它在推动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普及信息传播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对了解我国广播电视发展历程有着重要意义。
“四级办台”方针:
1、提出:1983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工作会议召开,制定了“四级办电视”的方针;
2、内容:中央、省、市、县“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事业建设;
3、作用:彻底改变原来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办电视的事业格局,使中国电视事业结构向多级办台转变;
4、弊端:“散”、“乱”成为电视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电视事业结构失衡,存在大量的重复建设、重复制作、重复播出、重复覆盖问题,导致重复投资,增加成本,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导致电视台数量急剧膨胀,严重脱离我国经济、文化的实际发展水平;
5、调整:90年代后期的突破性改革思路:撤销地县两级电视台的建制;逐步实行制播分离。评价:比起前一阶段的微调,这是具有突破性的改革思路。但在整个体制和大环境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这两项改革措施的实施遇到极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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