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养老规划中,退休养老金无疑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很多人心中都有这样的疑问:退休养老金是退休待遇吗?退休待遇其实涵盖了多个方面,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保障,还可能包括一些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权益。而退休养老金作为退休后经济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退休生活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是否能等同于退休待遇,这不仅关乎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对退休保障体系的深入理解。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1、是属于退休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4、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5、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6、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7、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8、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9、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10、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1、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12、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13、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14、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15、基本养老金实行正常调整制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我对加盟感兴趣,马上免费通话或留言!
(24小时内获得企业的快速回复)
我们立即与您沟通
温馨提示:
1.此次通话将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请放心使用
7x24小时电话咨询
130*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