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房贷成为众多家庭的重要支出,而房贷抵扣个税政策无疑是一项减轻负担的利好举措。近期,不少人心中存在一个疑问:房贷抵扣个税申报方式不能先选扣缴义务人吗?其实,对于房贷抵扣个税的申报,涉及到多种方式的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常见的两种。很多纳税人在面对申报时,会纠结于如何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式。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房贷抵扣个税申报方式的相关问题,分析能否先选扣缴义务人申报,为大家在申报过程中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帮助大家更好地享受政策福利。
202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后,很多人都会开始进行申请,如果去年你买房且还贷款了,那就可以作废之前的资料,申请新的相关资料。在填写房贷抵扣个税的流程之间,最后会有选择哪个申报方式,你会选择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呢?
不是不可以,其实也可以。
申请房贷抵扣个税,申报方式有两个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话,那就是由单位负责申报,然后每个月发工资会进行代扣缴,如此一来,每个月都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而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话,就是暂时先不扣,然后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无法按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到第二年才能返还。
①如果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5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3。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②2023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想修改2023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③202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者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注意: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若未及时确认,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也就是说,未及时填报当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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