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炎夏日,高温补贴一直是劳动者关注的焦点话题。随着 2025 年的到来,关于高温补贴又有了新的讨论,其中“高温补贴温度不够可以不给吗”这一问题备受瞩目。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面临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挑战,高温补贴是对他们的一种合理补偿。然而,温度是否达到标准成了发放补贴的关键衡量因素。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以温度不够为由不发放高温补贴,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接下来,本文将深入剖析 2025 年高温补贴发放与温度标准之间的关联及相关法律规定。
夏天是一年最为炎热的,特别是夏至节气之后,气温基本上都在37℃以上,有的地方甚至还会突破40℃。这种高温酷暑天气,对于一些户外露天工作人员以及室内高温场所工作人员来说,是非常容易在工作的时候中暑的,所以为了保障这些劳动者的工作安全,就有了高温津贴。
可以。
高温补贴温度不够可以不给吗是很多人都有的疑问,一般来讲如果没有达到温度,高温补贴是可以不发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依法。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
不发高温补贴怎么投诉是很多人都有的疑问,根据规定,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此外,单位还应该向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应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2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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