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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是一个备受关注且意义深远的议题。在历史长河中,众多先驱者为其摇旗呐喊。从国外来看,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女权辩护》中较早阐述了女性应与男性平等的观点。在国内,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人士也大力倡导男女平等。随着时代发展,男女平等观念不断深化,如今它已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那究竟是谁最早明确提出这一概念呢,值得深入探究。
1、2012年11月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首次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报告。
2、中国1954年就把男女平等写入宪法。从1995年江主席同志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上明确提出,到2005年修订权益保障法条例,再到2012年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得以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成从“政府的承诺”到“立法的确认”再到“执政党意志”的全方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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