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86岁老人持拐打死老伴并于近日受审。家庭本应是温暖港湾,这起悲剧却让亲情蒙尘。在老龄化社会加剧的当下,老年群体的心理健康与家庭关系问题愈发值得重视。是什么矛盾导致老人在暮年做出如此极端行为?是长期积累的家庭矛盾,还是一时情绪失控?案件背后,反映出老年群体精神关怀与矛盾调解机制的缺失。后续庭审情况及判决结果备受大众瞩目,人们也期待从中找到关于老年家庭和谐相处的启示。
腿脚不好的86岁老人孙某因老伴郭某对自己照顾不周,便对郭某大发脾气,还用拐棍对其进行殴打并致死。今天上午,孙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在其取保候审地受审。
据检察机关公诉,被告人86岁的孙某与被害人郭某(殁年83岁)是一对再婚的夫妻,二人结婚已50余年,案发前二人共同居住、生活在位于延庆区某村的家中。案发前约一年,被告人孙某摔伤胯骨,后一直在家卧床修养,期间由老伴郭某照顾其日常生活。2016年7月8日13时许,孙某在家中因琐事与郭某发生争执,冲突中孙某持拐棍多次击打郭某头、面部、肩部及四肢,导致郭某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孙某试图利用收音机的电线自杀未遂,其行为被家人发现后报警。民警到案发地后,当场对孙某进行讯问,孙某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夺取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介于被告人孙某实施故意犯罪时已满75周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被告人孙某患有严重疾病(肺气肿)、下肢行动不便(左胯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延庆区公安分局案发当日决定在孙某住所地对其执行监视居住;后孙某一直在延庆区一家养老服务中心取保候审。
负责审理本案的承办法官因考虑到被告人孙某年事已高且其身体状况不佳,拟对被告人进行就地审理开庭。后经案件承办人与当事人、当事人家属以及养老院反复多次沟通,最终决定于2017年2月9日上午,在孙某所居住的养老院内对本案进行开庭。
被告人孙某在庭审上表示,“案发那会儿我还没吃饭呢就在床上坐着,老伴没给我做饭却要自己出去吃,我当时就不乐意了,也因为这事儿跟她吵起来,还用拐棍打了她。她没还手,只是夺拐棍,正好她站我边上,我就往她身上打。后来她被我打倒、趴在地上之后,我就接着朝她头上打,打到她头流血不再动弹。其实当时我就是很生气,加上我腿有伤动不了,于是就用拐棍打她,但并没想把她打成什么样,更别说打死了。”孙某当庭认罪,并供述道:“后来我看她被我打断气了,我就也不想活了,可我这腿没法站起来,所以才想上吊死了算了。当时我还想电死自己,可我还没摸到电源,家里人就赶到制止了我,他们还报了警。”
被告人孙某的辩护人认为,孙某是初犯,无前科,且在侦查阶段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态度诚恳。同时,孙某符合可以从轻的情节:一、孙某身体状况不佳,生活不能自理,对于郭某死亡的事实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的状态,而是事后原地等待公安机关到来;二、孙某实施犯罪时已满75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另外,本案是由家庭矛盾引发,孙某与郭某共同生活几十年,案发前郭某言语刺激孙某,郭某在本案中亦存在过错;双方子女向法庭提交谅解书中也明确表示,不追究被告人孙某刑事责任。综上,请求法院综合考虑全案情节,对孙某予以从轻处罚。
公诉人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答辩道:孙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今天开庭场合特殊以及被告人是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的老人,除了提起公诉,厘清刑事责任外,希望通过本案呼吁社会关爱老人,关注养老问题。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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