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关于航班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一架从成都飞往上海的航班在落地时触发了空中防撞告警,这一情况着实令人揪心。空中防撞告警是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机制,其触发意味着飞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然而,更为严重的是,执行该航班任务的东航竟延迟143小时上报此事件。这一拖延行为让公众对航空公司的应急处理和信息披露机制产生了质疑。及时准确地上报安全相关信息,是保障航空安全体系有效运转的关键环节,此次事件值得航空公司和相关部门深刻反思。
封面新闻记者 郭可欣
据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官方网站1月7日消息,“华东局罚上海字(2019)1号”对上海东方航空给出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封面新闻记者从《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2018年11月30日,东航一架从成都飞上海浦东的MU5037航班,在飞机下降对准跑道的过程中,飞机驾驶舱触发了TCAS RA(空中防撞系统)告警。事发143小时后,东航才在中国民航安全信息系统填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报告表。根据处罚书,民航华东局认为东航上述行为违反了《民航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14条,应在事发后48小时内如实填报并上报。该处罚书最后显示,根据有关规定,对东航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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