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其昌画像
董其昌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从湖广提学副使任上罢官回松江赋闲。居乡期间,他横行地方,欺压善良,抢夺男女,贪婪残暴本性暴露无遗。董其昌虽老,依旧好色,在家中招致方士专攻房中术,甚至淫童女以采阴补阳。他的三个儿子中,以次子董祖常最为恶劣。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四处网罗地痞充当打手,到处寻衅滋事。董氏父子的种种恶行早已引起当地士绅和百姓的不满,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
万历四十三年(1615)八月,董祖常看上了松江府学生员陆绍芳家的使女绿英。一天夜里二更时分,董祖常指使家奴陈明勾结 200 余人闯入陆家内室,打散其家人,抢走绿英,并将其家财物抢劫一空。陆绍芳当即上告,引发纷争。后来在地方士绅的劝解下,陆绍芳强忍怒气,自秋至春,称病闭门不出。
消息传开后,合城人皆义愤填膺。有人作《黑白传》等书及各种歌谣之脚本,配以管弦之乐,教给市上唱歌的盲人,在全城传唱。《黑白传》第一回即“白公子夜打陆家门,黑秀才大闹龙门里”。董其昌对此十分愤恨,但他如果暂且一忍,后来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然而董其昌又告状至松江府,要求严惩创作之人。可是没有主名,不知传奇唱本从何而来,最终只抓到说书人钱二。他口称《黑白传》系同城生员范昶所作。
万历四十四年(1616)三月初二,黑云压城,董其昌命奴仆将半百老人范昶抓到董宅,令他与说书人钱二同跪在庭中,由董其昌亲自审问。董其昌先与他对质,又逼使其对城隍共同发誓。范昶受此奇辱大愤,堂堂八尺男儿被吓得像犯人一样跪在庭中,但面对权势滔天的董其昌,他除了悲愤和怨恨,别无他法。回到家中后,范昶十天内便含恨离世,留下老母亲、妻子和儿女悲恸欲绝。
范昶的妻子龚氏是董其昌的表妹,儿女也是董其昌的族孙。看着丈夫蒙冤而死,范家婆媳三人悲痛欲绝,携手前往董宅讨说法。一路上,她们哭诉着董其昌的恶行,引得路人无不侧目。
董其昌得知范家婆媳前来,勃然大怒,下令奴仆将范家婆媳的头发揪住,并将她们带到家中。董其昌对范家婆媳拳打脚,然后将范家老母亲推入溷厕之中,并将龚氏的衣裙撕得粉碎。
范家婆媳的遭遇让围观者无不愤慨,董其昌的恶行也彻底激起了民愤。乡绅深知事情后,立即赶往董宅营救。范家亲属、生员张鼐等诣府泣求救援。范昶之子、生员范启宋背负着家族的奇耻大恨前往苏州学院告状。
董其昌意识到事情已经闹大,他赶到苏州的学院、按院,企图为自己辩解并打点关系。
董其昌的四处钻营使松江民愤沸腾,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松江地方乡绅尤其是生员群体也颇有免死狐悲之感,自觉地站到范家一边。三月十三日,娄府事黄朝缙、娄花厅县事伍之藻回到本衙,因董其昌有言在先,他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令百姓大失所望。十四日,松江府学、花厅、上海、青浦、金山卫五学学生员为当时已外出告状的范启宋向府衙呼吁。十五日又借府学官生员于明伦堂行香之机谴责董氏丑恶。
董其昌书法
就在十五日这一天,百姓们聚集于街道两旁,喊声如潮。府县官生员惧怕民愤难犯,只好下令捉拿董家奴仆陈明,杖责二十五板。但百姓仍聚集不散,自府学至董家门前,道路被堵,人们喊不绝口。
董其昌堂兄董仲孚、董光大等不识时机地散发董氏宅贴,遭百姓用石块乱打而狼狈逃回。董家见事情危急,就纠集打手百余人守宅。这些打手自恃勇武,在门口耀武扬威,使观者情绪激昂高涨。
百姓们再也忍不住了,纷纷上前报复,首先拆除董家门前栅栏,防御者将秽水从屋上倾出,百姓亦上屋向内抛掷瓦砾,围观者纷纷持石相助,董宅大门道均被打破。乡人喊道:“陈明太横行,可先拆其宅院。”于是一人动手,群起响应,数十间轩华精致的内厅被拆毁。
午后众人暂时散去,至未、申时又聚集,请求点火烧屋,适逢雷雨,百姓怕放火被雨水浇灭而无效,于是暂停。次日,百姓仍聚集向前,加上从上海、青浦、金山等处赶来的报复者,人数更多。到这天傍晚,两位身手敏捷如猿猴的少年爬上屋顶,用两卷油芦席点火,首先点燃董家的门面屋,最初西北风尚弱,火势很慢,等烧至茶厅时,风力加大,又延及大厅,这时火借风威,回旋缭绕,董宅内无不燃烧殆尽。
有的人奋身投入火中,抢出其桌椅投入火中以助火势。对董家四邻都大书“此系某宅屋”于灯竿上,将其高举,立于屋顶,百姓见火暂不蔓延及他家,则群起帮助救火响应,使火只烧董氏一家。众人边拆边点,数百余间画栋雕梁、亭台楼阁、密室精房完全付之一炬。
董其昌作品
河东陈明之家,已被拆毁,这时也一把火烧尽。陈明之妻只不过是一犯奸恶奴之妻,死后却以百金砖板做成的棺木殓葬,当即被人扛至火中,打破并焚其尸。董其昌家中珍奇古董、金银珠宝等物被人抢走。他狼狈地逃到苏州,其妻儿老小也都流离逃窜。
海防请求点兵救火,但怕引起民愤而不敢前往。董其昌三子董祖源富过于其父,其妻出身名门,家财万贯。宅院初建时仅数十间,后不断拆毁民居住宅而改造扩建。对未能及时搬迁之小户,董祖源叫仆人拆其屋瓦,使其既不能蔽日,又不能遮雨。许多穷苦百姓无家可归。
董祖源建有厅堂房屋 200 余间,楼台亭阁,高檐入云,粉墙黛青,豪华如宫殿。就在这场大火中,也被人点着,落得个不及半年就化为一片瓦砾。白龙潭书院楼,精巧别致,是董其昌别墅之一,十九日被人焚毁。楼之匾额“抱珠门”三字被掷于水中,众人皆欢呼:“董其昌直沉水底石!”
坐化庵大堂上有一横书“大护法堂”,侧写“董其昌书”之匾,百姓见到后,争抢拿石乱打,堂中勇人奋勇登堂拆下,众人持刀将其剁碎,称:“碎剁董其昌了。”府学明伦堂有董其昌书会碑一块,十五日清晨,天未明就被人拆下打碎。
十七日,有一五十岁左右的人,手持董其昌书写扇面的折扇在街上闲逛,被人揪住,他争辩不止,立即遭四五十人围打,衣衫也被撕破,他只好狼狈逃窜。
董宅院墙有未倒者,人们争相向上写些谩骂之语,独有一老儒题诗于上:
福有胚胎祸有机,谁人识得此中几。
酒池肉林花颜谢,梦断鹃啼草色迷。
敌国富来嗔未足,全家破后不知非。
东风好似门前木,依旧双双燕子飞。
当董家被拆之后,学台王以宁毫不手软,直接向松江府发函,要求严厉追究生员对烧抢董宅的责任。在他看来,陆绍芳抢亲、五位学生员在府学鸣冤正是祸乱的开始。陆绍芳已经被革除功名,府学教官也受到追责,而五位学生员更是面临牵连之祸。
松江府的乡绅们见势不妙,纷纷出面为陆绍芳和五位学生员辩护。他们将陆董抢亲、董其昌凌辱范家及烧拆董宅分为三案,认为烧拆董宅之事是社会上的无赖恶少所为,与学生员无关。同时,乡绅们指出董宅被抢是董家自取、长期积怨的结果,近因才是范昶之死及董家奴仆的凌辱。
在地方乡绅们的努力下,应天巡抚最终出面重新定性了董家被拆事件,承认了董氏父子为恶之事,认为拆家是“喜乱小民,乘火烧抢”,要求只查首犯,不再株连打击学生员和民众,也不再严办与此案有关的官员。王以宁也因此改变了原来强硬的态度,为案子的最终审结奠定了基调。
案件最终由苏州、常州、镇江三府会审,认为董家被拆事件起初缘于士人,最终以百姓哄大而结束,故处罚的原则是既严于民,也不能宽于士。最终,学生员陆绍芳仍加黥革,13 位参与讲事、传帖、协投状的学生员分别被杖革、杖降、杖责;混乱现场的群众领袖金留、王应等处枷;放火打抢的无赖、打手、地棍等予以严惩。
范启宋之父死于非命,门庭遭辱,与家人情事可原;董其昌宅第被烧,无可追究,被抢家财,法当追回,但已不可能;董祖源房屋被烧抢,暂免深究。就这样,终审巧妙地避开了“民抄”与“士抄”问题,轰动一时的董家被拆事件终于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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