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油化工行业中,安全事故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每一次事故都给生命、财产和环境带来巨大的损失。1989年发生的黄岛油库爆炸事故,便是其中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特大灾害。这起事故发生于1989年8月12日,地点位于中国石油总公司管道局胜利输油公司地处山东省青岛市的黄岛油库。此次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极为惨重的后果,共有19人不幸遇难,1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540万元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进行了深入调查与分析。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黄岛油库的非金属油罐自身存在缺陷,遭受雷击后引发爆炸。同时,油罐设计布局不合理、选材不当、忽视安全防护尤其是缺乏避雷针、管理不善导致消防设施失灵延误灭火时机,并且对之前的小型事故未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整改等,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1989年8月12日上午9时起,黄岛地区开始下起雷暴雨。9时55分,正在进行作业的黄岛油库5号储油罐突然遭到雷击,发生爆炸起火,瞬间形成了约3500平方米的火场。10时15分,青岛市的消防机构立即调配距离火场较近的黄岛开发区、烟台市和烟南县消防队和设备赶赴灭火,并从青岛市区调遣了8个消防中队的10辆消防车从海路赶赴。10时40分,市区的消防力量到达。
到了14时35分,5号罐的火势急剧变得猛烈,呈现出刺眼的白色火光。消防指挥人员立刻下令撤离。14时36分36秒,与5号罐相邻的4号罐也突然发生了爆炸,3000多平方米的水浮顶被掀开,原油裹挟着火苗、浓烟冲出的高度达到了几十米。从4号罐顶掉落的混凝土碎块,将相邻的1号、2号和3号金属油罐顶部震裂,造成油气外溢。约1分钟后,5号罐溢出的油火又先后点燃了1号、2号和3号油罐的外溢油气,引发爆炸,黄岛油库的老罐区均发生火情。救火现场撤离不及,救援人员伤亡惨重,三名消防员在救火中牺牲。
次日凌晨,山东省其他地方增援而来的消防力量陆续赶到火场。总共10辆大型泡沫车、3辆干粉车、27辆水罐车组成了5条供水干线,集中力量向主要的火源5号油罐发起灭火行动。至14时20分,5号罐明火被全部扑灭;到21时30分,1号、2号、4号罐的明火也基本上被扑灭。之后,又经过几次反复,扑灭了多处建筑火苗和管道中的暗火。至16日17时,明火全部扑灭;18时30分,除留下5辆消防车继续监视现场外,其余消防人员和车辆全部撤离,整个灭火行动共耗时104小时。
这场火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共燃烧原油4万多吨,烧毁民房4000多平方米,道路2万平方米;燃烧的高温、水域的污染、爆炸的冲击波,使近海3万3千条黑鱼、近3000只水鸭,5200亩虾池和1160亩滩贝的养殖场被毁坏,2.2万亩潮间带上成亿尾鱼虾贝类死亡。另有约数千至一万多吨原油外溢,烟台水域被大面积污染,黄岛四周的102公里的海岸线受到严重污染,油污还蔓延到青岛市的海滩,市内几个海水浴场也遭到污染,岸边竖起了卫生部门的警示牌:“为了你的身体健康,近期请不要下海游泳,尤其是皮肤病患者。”

为纪念1989年8月在黄岛油库灭火中牺牲的19名消防员,中国政府修建了“黄岛油库烈士纪念亭”。纪念亭建在原四号油罐基座一侧。亭高10.14米,完工于1990年11月,19位消防员的遗像悬挂亭上,并写有“黄岛油库灭火烈士千古”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