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络平台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教育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而言,合理规范地使用网络平台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切实维护教师职业形象,10月19日,临潼区教育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印发了《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关于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规范使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八不准”》。这一举措旨在加强教育系统的管理,引导教职工在网络空间保持良好的行为和形象。
“八不准”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形象、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党纪党规、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社会公序良俗到工作群言论、禁止网络权钱交易、非法营利活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区教育局要求各中心学校、高中、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这一系列规定涵盖了多个重要领域,体现了对教育系统教职工网络行为的全面规范。
“八不准”的制定,意在规范全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使用微信等网络平台,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规范言行、端正行风、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提高政治站位,政治敏锐性,做到“知准则、明底线、崇师德、守纪律”,令行禁止,传播正能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不仅是对教职工网络行为的约束,更是对他们思想和行动的引导,有助于提升整个教育系统的政治素养和社会形象。
对于违反“八不准”的行为,区教育局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依规依纪处理,并在全系统点名通报。严格的处罚措施体现了教育局对规范教职工网络行为的决心,有助于确保“八不准”的有效执行。
《临潼区教育局关于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规范使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八不准”》
一、不准发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损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这一规定确保了教职工在网络平台上的言论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二、不准制造、传播谣言特别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谣言、恶意谣言,拼凑、散布所谓的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谣言的传播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此规定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
三、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歪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人民军队史。这些内容是国家和民族的重要历史记忆,不容歪曲和诋毁。
四、不准发布、传播、点赞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信息等。维护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教职工更应以身作则。
五、不准在工作群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工作群是用于工作交流的平台,保持其专业性和高效性十分重要。
六、不准利用网络红包、转账支付等功能进行权钱交易,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利活动。杜绝权钱交易和非法营利活动,确保教育系统的廉洁性。
七、不准发布未经单位审核的文件和工作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损失。
八、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这一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确保规定的全面性。
来源:临潼教育政务新媒体
我对加盟感兴趣,马上免费通话或留言!
(24小时内获得企业的快速回复)
我们立即与您沟通
温馨提示:
1.此次通话将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请放心使用
7x24小时电话咨询
130*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