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子麻辣烫加盟费(“红旗大伙子麻辣烫”商标侵权案),36创业加盟网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更多的人可以参考:大个子麻辣烫加盟费(“红旗大伙子麻辣烫”商标侵权案)。
“红旗大伙子麻辣烫”商标侵权案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涉及“红旗大满人马拉当”的商标侵权案。原告陈先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红旗大满人麻辣烫”图形商标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为2011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红旗大曼麻辣烫”在芜湖地区具有良好的经营声誉。 2009年和2020年分别被评为“芜湖十大名小吃”和“安徽特产小吃店”。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6月8日签署了《从属协议》,同意邵将加入“红旗大伙子麻辣烫”,并在东郊路38号成立了分公司。陈授予邵使用“红旗大伙子麻辣烫”标志,一次性支付2万元的特许经营费大个子麻辣烫加盟费,特许经营期于2020年6月8日结束。虽然特许经营期尚未到期,但被告改变了名为“红旗大满贯麻辣烫”的名称改为“东郊路大满贯麻辣烫”,并继续在原来的营业地址营业,强调了“大满贯麻辣烫”一词的使用,该词已在美团网发布,外卖包装上使用“东郊路大满城麻辣烫”字样,2020年1月21日,被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东郊路大满堂麻辣烫”商标,陈某提出异议。案件中止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决定不注册商标“东郊路大满马拉塘”,双方当事人均在相同的地理双方的商标面积和商标相对相似。因此,双方的商标均已被使用。它们构成在相同或相似服务上使用的相似商标,其使用可能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困惑和误解。原告向法院提出要求,确认被告邵某构成商标侵权,并要求制止该侵权。
被告辩称,被告经营的“东郊路大满人麻辣烫”餐厅没有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权。双方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由于该协议到期而被终止。原告的侵权主张不成立。和法律依据。
该审判的结论是,原告陈永霞是“红旗大曼麻辣烫”文字和图形的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其在法律期内的专有使用权应受法律保护。原告经营的“红旗大满人麻辣烫”商标在芜湖市消费者和相关公众中享有一定的声誉和良好的声誉。被告人邵某经营的“东郊路大伙子麻辣烫”与原告较早注册的“红旗大伙子麻辣烫”商标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服务。被告在被告经营的饭店标牌和在线平台等显眼位置使用了原告的核心商标“大人麻辣饭”大个子麻辣烫加盟费,形成了类似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标。此外,被告与原告已达成特许经营协议。特许期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协议。被告人更名为“东郊路大伙子麻辣烫”,但由于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一致,足以引起有关公众误解服务来源,被告经营的饮食服务有一定联系。与原告的饮食服务。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被告在同一服务类别中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是侵权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因此,原告确认被告构成侵权并停止侵权的请求是基于法律的,法院对此表示支持。
此案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最近,陈对其他企业提起了一系列诉讼,涉及在商店和在线平台上使用“ Big Man Mala Tang”一词的侵权。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大个子麻辣烫加盟费(“红旗大伙子麻辣烫”商标侵权案)详细介绍,如果您对创业项目感兴趣,可以咨询客服或者文章下面留言,我们会第一时间给您项目的反馈信息。
我对加盟感兴趣,马上免费通话或留言!
(24小时内获得企业的快速回复)
我们立即与您沟通
温馨提示:
1.此次通话将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请放心使用
7x24小时电话咨询
130*1234567